[今日通海] 危险!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发生事故负同等责任
在直行车道右转
在左转道上直行
日常出行过程中
不少驾驶人为了
一己之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殊不知安全隐患极大
轻则导致交通拥堵
重则引发交通事故
5月30日5时11分
王某某驾驶小型客车
在秀山路与长虹路交叉路口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右转弯时
与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闯黄灯的罗某某相撞
发生致两车及交通信号灯设施
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
当事人王某某、罗某某负同等责任
由两人共同承担交通设施维修的费用
警方提醒 广大驾驶人驾车上路时,一定要时刻注意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严格按照导向车道行驶,以免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通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