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红塔] 通告丨抚仙湖12月31日中午12时起封湖禁渔!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关于2026年抚仙湖封湖禁渔的通告
为科学养护抚仙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抚仙湖生物多样性及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珍稀鱼类资源,促进渔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抚仙湖封湖禁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抚仙湖封湖禁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湖禁渔时间:2025年12月31日中午12时起至2026年7月1日中午12时止,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封湖禁渔区域:抚仙湖水域。
三、封湖禁渔类型:禁渔期间,在抚仙湖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活动(岸上手竿娱乐性垂钓除外),禁止收购、加工、晾晒和贩卖抚仙湖的鱼、虾、贝类;禁止以任何形式破坏抚仙湖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抚仙湖鱼类的,按照开展科研活动报玉溪市湖泊管理机构批准。
四、封湖禁渔期间,一是落实渔船归港制度,2026年1月1日至1月20日期间将渔船集中到指定地点(渔港)上岸停放,实行集中管理,落实禁渔期“船靠港、人上岸、网入库”要求,同时做好湖面浮漂清理工作,确保湖面干净整洁。对于未按要求上岸停放至指定渔船归港点的捕捞渔船,2026年开湖期捕捞许可证办理和审验一律不予通过;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拆除沿湖捕鱼窝棚、私拉乱接电线及捕鱼设施,压紧压实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利用禁渔时段对渔船进行细致检查,每条渔船应不少于两个水密舱,未达要求的,开湖期捕捞许可证办理和审验一律不予通过;三是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对于未按规定上岸停放或违规入湖的渔船、堆存的渔网等,一经发现一律收缴。
五、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0877-6916356;
禄充执法点:0877-6713772;
胡家湾执法点:0877-8015509;
北岸执法点:0877-6793996;
海镜执法点:0877-5057056。
澄江市抚仙湖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来源:抚仙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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