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红塔] 作死!酒后报假警,“醉话”变“罪话”
是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警和紧急救助的
“生命热线”
但却有人恶意拨打占用报警资源
言语混乱、答非所问
甚至谎报警情!
警方:绝!不!姑!息!
近日
红塔警方
快速查处一起酒后报假警案件
该案是自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施行后的首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2026年1月4日
红塔110接到蒋某某报警称
“我是危险人物!”
“你们来抓我!”
接警后
玉兴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发现蒋某某满身酒气、言语混乱
民警随即依法传唤蒋某某
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
2026年1月4日0时许
蒋某某饮酒后回到住处后
与小区保安发生口角纠纷
为发泄其个人情绪
随后5次拨打110报警电话
每次报警均无实质诉求
或合理咨询内容
以情绪激动、言语混乱的状态
发泄个人情绪甚至辱骂警员
其行为严重扰乱了
公安机关正常接处警工作秩序
造成警务资源的浪费
期间接警员多次警告、批评教育
明确告知蒋某某其
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行为
已经涉嫌违法
但蒋某始终
置若罔闻,不知悔改
目前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
是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生命线”
必须依法依规严肃使用
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
是违法行为
对于拨打110报警电话泄愤、取乐
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
报假警等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责
【恶意报警行为有哪些】
(一)捏造事实谎报警情、案情的;
(二)拨打报警电话谩骂、侮辱接警人员的;
(三)拨打报警电话纠缠、撩拨接警人员的;
(四)多次拨打报警电话却不言语或以模仿各种怪异声音等方式骚扰接警人员的;
(五)通过拨号软件或机器设备自动拨打报警电话占用报警线路的;
(六)警情经过公安机关处置后,仍无理取闹,并就相同警情多次报警的;
(七)其他恶意报警行为的。
【恶意报警,将承担法律后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第(一)项之规定,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方式扰乱110正常工作秩序的,属于“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属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来源:红塔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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