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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红塔] 玉溪这124名机动车驾驶人,你们要被处罚啦!

124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后,无正当理由未在十五日内前往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经短信、书面告知催告仍未接受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等规定,现将其违法事实、理由和处罚依据公布,《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名单及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2026年1月至2026年2月)》请登录玉溪网“政府公告”板块查询,网址:http://www.yuxinet.cn,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提出陈述和申辩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地址:红塔区汇溪路陈家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原大营街交警中队内),联系电话:0877-2025670,符合听证情形(依法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罚款金额2000元及以上的处罚)要求听证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玉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提出(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江大道右冯新村旁,联系电话:0877-2792952)。以上权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放弃听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名单及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2026年1月至2026年2月)》

扫码查阅附件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3日

来源:红塔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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